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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3-06-13 07:46   

 

  金莱特成立于2007年11月,创立之初以可充电照明灯具以及可充电交直流两用风扇为主营业务,围绕“应急”、“无绳”理念进行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结合“宅经济”下小家电需求增长的趋势,公司通过多年电器产品的市场积累及技术沉淀,在报告期内,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自主研发出环境电器、消杀电器、个护电器、厨房电器等一系列产品,不断向客户推出精致、时尚、高性价比的健康小家电,致力于打造健康家电生活场景。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金莱特成立于2007年11月,创立之初以可充电照明灯具以及可充电交直流两用风扇为主营业务,围绕“应急”、“无绳”理念进行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结合“宅经济”下小家电需求增长的趋势,公司通过多年电器产品的市场积累及技术沉淀,在报告期内,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自主研发出环境电器、消杀电器、个护电器、厨房电器等一系列产品,不断向客户推出精致、时尚、高性价比的健康小家电,致力于打造健康家电生活场景。

  在深耕小家电业务的同时,金莱特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于2019年完成了一项“工程施工”标的的收购,实现了“小家电”+“工程施工”的双轮驱动业务模式。

  此外,公司也积极探索业务的外延式发展,通过投资方式开展业务的横向及纵向延伸,报告期间已布局电子雾化器、空气净化滤料、蒸汽眼罩及医美健康管理等领域。公司将秉承协同发展的理念开展外延式发展模式。

  公司小家电业务产品前期是以可充电照明灯具、可充电交直流两用风扇为主;近两年,受疫情反复影响,多地实施居家隔离管控,在家时间增多带来“宅经济”下对于小家电需求的增长趋势较为明显。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快速响应并进行新品研发、设计,通过运用较强的技术创新实力、完善的采购管理体系实现产品量产,向市场推出一系列环境电器、消杀电器、个护电器、厨房电器等健康小家电产品。同时,针对不同的消费市场及应用场景,公司在宠物电器、美容电器以及教育照明灯等系列产品也已进入初步的研发阶段。

  公司小家电产品品类丰富,目前有8个大品类、超过500款产品型号对外销售。公司产品具备移动便携性,应用场景广泛,如可充电照明灯具、可充电交直流两用风扇产品可应用于旅游露营、紧急救援、停电家用等等;环境电器、消杀电器等健康小家电主要使用对象涵盖幼儿、青年、中老年人群及其生活与工作的不同场景。

  公司小家电业务已形成具有“全覆盖、柔性化、快响应”特点的全产业链生产制造能力,从产品设计、模具制造、注塑、组装,均由公司自主完成,公司在长期的经营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采购、生产、供货管理方法。

  公司研发主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同时为大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与客户进行深度联动。报告期内,公司成立大客户事业部开发小组,对消费人群属性、生活方式和产品属性偏好等进行多维度分析,进行新产品需求调研、市场分析、新产品研发,不断推出深受消费者喜爱的产品。公司向来重视技术研发,通过技术设计创新赋予产品生命力和竞争力,报告期内小家电业务研发费用2391.24万元,同比增长11%,全资子公司金莱特智能科技通过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及江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

  在生产管理方面,公司自行开发了适合自身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流程。公司业务部门获得订单后,迅速完成订单的成本核算,采购部根据订单要求立刻实施采购;生产部门根据订单合理安排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实施精益生产管理及加强信息化系统的应用,从而提升产销体系效率,让公司的柔性生产优势在市场日趋重视产品质量和供货速度的情况下,更得以体现。

  公司采购部负责建立采购管理制度与流程标准,根据市场行情变化适时调整原材料库存,编制年度物料采购计划,制定重要物资的采购战略,安排采购合同谈判,开发新增供应商并考核管理。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均由公司参照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和对供应商的订单要求进行自主采购。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塑料原料、电子元器件、电机、电池、包材等,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比例超过60%。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成本受铝、铜、锡、塑料等大宗材料价格不断上涨的影响,整体采购成本增加了5%左右,产品毛利率亦因此受到一定影响。

  公司以“自有品牌”和“ODM”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销售。目前公司已经建立起覆盖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营销网络,公司根据不同消费市场的市场容量、产品类型、客户的能力、产品竞争特性的差异等因素,采取了独家销售、合作销售和开放式销售三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在某些市场或某些产品上,公司给予部分有实力的客户进行独家销售,从而调动客户的积极性,提高其利润水平,有效的对产品和客户进行分流以实现公司的销售目标。海外业务,主要以照明灯具及风扇系列产品为主,主要销往“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多数海外客户合作时间均在5-10年以上,客户粘性高;且通过海外渠道端对当地消费者有很强的渗透与影响力,有利于公司其他新推小家电产品出海,引导目标市场的消费升级。国内业务,主要以环境电器、消杀电器、个护电器、厨房电器等一系列健康小家电产品为主销产品,客户群体主要为国内知名品牌商,如:名创优品、斗禾电子、骆驼、美的等。报告期内,公司与大客户合作开发的桌面空气净化器在亚马逊电商平台销量排名前列、灭蚊产品在抖音平台的“家居好物爆款榜”销量排名前列。

  小家电行业受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影响,与国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呈正相关。随着我国国民可支配收入水平的提高,小家电产品的需求量将同步提高,主要原因在于人们对于生活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和小家电普及性的进一步加强,普遍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周期性特征。

  公司风扇系列产品由于主要在夏季使用,一般冬季为淡季,对于生产商来说,季节性特征一般比消费市场提前1-2个季度显现,因此公司该类产品的出货高峰一般集中在上半年。

  2021年,世界经济总体呈现修复性增长态势,但全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反复,全球经济恢复进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随着我国经济率先复苏,小家电品类市场规模提升空间充足,产品的创新性、个性化、智能化逐渐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焦点,而具有智能人机互动功能的细分领域产品更容易受到市场的追捧,成为小家电市场未来的发展趋势。

  2021年,面对全球疫情冲击和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变化,公司小家电业务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张、电子元器件供应紧张等因素影响,营业成本有所增加;而国际物流运输力持续紧张、运输成本上涨等对整个出口行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客户下单及出货节奏受到一定程序的干扰。报告期内,结合行业发展状况及趋势,公司在稳定海外业务的同时,积极加大国内大客户的开拓力度,持续加大研发项目投入,迅速向市场推出新兴小家电产品,全年实现小家电销售收入7.31亿元,同比增长3.25%。

  公司未来将会在继续巩固提升现有照明灯具、风扇市场渠道及技术创新的基础上,加快“健康电器产业化”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并逐步加大环境电器、个护电器、消杀电器等健康电器的研发力度,并延伸向宠物电器、美容电器以及教育照明灯具等领域扩展,在扩大产能的同时丰富公司小家电业务产品类别。同时,公司也将采取专业品牌运作策略,大力发展自主品牌业务,通过产品、渠道、营销方式等进行创新,不断提高市场销售份额及综合竞争力。

  工程施工业务主要由子公司国海建设进行开展,注册地位于江西南昌,国海建设是一家以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环保工程为主的工程施工企业。公司不断拓展、提升、稳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建筑市场份额,以一流的服务、一流的质量、一流的管理,竭诚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建设项目共6项,主要收入来源为“南昌进贤吾悦广场项目”、“南昌旭融1927风情商业街项目”、“湛江华发新城市北花园项目”。报告期内,共实现营业收入5.89亿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44.57%,综合回款比例为47%。

  报告期内,公司增加中标项目共4项:“徐州艾易西环保填充材料生产线项目”、“湛江华发新城市北花园项目”、“煌盛丰城商业街及住宅项目”、“海凭国际·南昌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园主体建安工程”,新增中标项目合同金额累计为12.99亿元。

  工程施工业务主要有两种经营模式: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和工程总承包投资+建设的模式。其中:

  工程总承包(EPC)模式:以公司拥有的工程承包资质,向业主提供工程总承包或工程专业承包服务,即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工程总承包投资+建设模式:公司在传统EPC模式基础上,紧跟国家政策,创新商业思路,积极尝试新型模式,在该模式下,公司整合项目投资和承包环节,既帮助业主解决部分资金来源问题,也对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负责,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全环节综合服务的优势,进而实现业务流程闭环管理。

  公司工程施工业务前期预投资金压力较大,公司主要采取向银行、供应链金融服务公司等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银行贷款余额1.2亿元(含承兑汇票),供应链融资余额0.6亿元,合计1.8亿元,融资期限主要为1年期,根据不同的融资方式,融资成本在合理区间内。

  工法是建筑企业开发应用新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企业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国海建设申报的“抽插式模板现浇混凝土楼梯施工工法”和“构造柱可拆卸定型化金属簸箕口模板施工工法”,为江西省重点工程建设工法之一,上述工法的成功开发与应用将有力推动企业精益建造与成本精细化管理,充分展现公司在整体施工管理中的科技实力。

  国海建设拥有1项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及8项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承包资质,并于报告期内通过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同时,国海建设还是中国建筑业协会的会员单位、江西省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与南昌市建筑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的常务理事单位,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示范地位。

  公司已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2016环境管理体系及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标准开展全面质量管理(TQC)工作,建立了PDCA(即“计划→实施→检查→处置”)循环模式,形成由组织保证、过程管理保证和制度保证三部分组成的质量管理体系。报告期内,未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公司工程施工业务属于建筑业,包含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工程和建筑装饰工程等,是我国民生、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在保障房、基建等稳增长的政策下,我国基建建筑行业将会稳中有升。

  随着国家对基建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面对广阔的建筑市场,公司将利用其自身发展资源,找准定位,做好市场开发,重点挖掘优质项目,坚持建筑市场不放松;强化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以质量获取市场的认可,提升企业品牌效益;深化布局,打通上下游,拓展产业链:借助定增项目募集资金优势,加快“安全与智能化工程设备购置项目”募投项目的投入进度,落实推进盘扣式脚手架等安全设备租赁业务;进一步规划搅拌站投资项目,逐步加大配套产业链建设,进一步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紧抓绿色发展机遇,坚定信心乘势而上,推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1年12月完成了非公开发行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48,030,176股,发行价格为11.93元/股,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572,999,999.68元。详情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0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19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3月29日上午11:00分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健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之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的“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饶莉女士、袁培初先生、王丹舟女士共同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宣读述职报告,详细内容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2021年度,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中兴华审字(2022)第41001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17,500,004.51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90,110.00元,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80,506,492.42元。基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经营现金支出较大,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说明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并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以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18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30名,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共计2,055,200股。

  关联董事杨健佳、卢保山、孟繁熙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以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6名,可行权股票期权共计632,800份。

  关联董事杨健佳、卢保山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以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29名,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共计777,000股。

  关联董事姜旭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2.88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离职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6.72万份股票期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于2022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综合融资额度(具体融资额度以金融机构审批的金额为准),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支付货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贸易融资(包含开立信用证、进/出口押汇、进/出口汇款融资等)等企业日常经营与投资支出。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金融机构要求,拟以土地、房产、应收账款等资产为上述综合融资额度内的部分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具体融资金额将在授权额度内视公司需求而确定。

  上述综合融资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融资协议为准。在融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融资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和公司有关薪酬管理制度,对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予以确认。

  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在岗位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制度领取薪酬,公司未另行支付任期内担任董事的津贴。

  关联董事杨健佳、姜旭、孟繁熙、卢保山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13.2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未在公司兼任职务董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蒋光勇、彭国宇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因参加公司董事会以及其他按《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在公司据实报销。

  关联董事袁培初、饶莉、王丹舟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对总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董事薪酬之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的第四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予以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

  关联董事卢保山、孟繁熙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之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的第四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4月20日下午14:30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于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董事会、监事会提呈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19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上午11:00分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钻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2021年度,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中兴华审字(2022)第41001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17,500,004.51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90,110.00元,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80,506,492.42元。基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经营现金支出较大,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的实际需求出发,且从程序上和内容上符合《公司章程》等公司的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说明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开展,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和陈述,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30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2018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30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共计2,055,2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6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2018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共计632,800份。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9名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2018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29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共计777,0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职人员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应以购买价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注销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2.88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离职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6.72万份股票期权。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职务的薪酬标准和履职情况领取相应的报酬,公司不另行发放监事津贴;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监事,公司未另行支付任期内担任监事的津贴。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监事薪酬之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的第四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现行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实施日期,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并依据上述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关于租赁项目的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06]3号)及其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租赁内含利率或增量借款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新租赁准则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财务报表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报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8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17名投资者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030,17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93元,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572,999,999.68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4,300,405.84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8,699,593.84元。以上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1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410016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用银行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议于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规定,需要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的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应当在征求意见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1)截至2022年4月1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2021年度工作进行述职。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将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上述提案6.00需以特别决议形式表决(由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别提示:与上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请参见2022年3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线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线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6、登记地点: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线、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于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发布提示性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23”,投票简称为“金莱投票”。

  对于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年度股东会上代表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均予以确认。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20亿元,同比上升15.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6亿元,同比上升9.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8亿元,同比上升16.9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

  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股票证券交易所股权登记日新三板挂牌证券公司华泰联合上市公司珠江钢琴股东大会建设银行民生银行农业银行送红股发行价总股本证监会转增股银行股法人股普通股优先股深交所股本股票京东股利A股红股股权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1,854.34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36,221.79万元,2021年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4,367.45万元。公司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股票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股东权益中信证券上海证券上市公司兴业银行洛阳玻璃工商银行交通银行证监会普通股优先股毛利率转增股发行价银行股上交所股票A股股本股权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持有的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上海机场集团物流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非公开发行股票重大资产重组人民银行股东大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上海机场中国银行证监会股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4号)核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340,000,000.00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股票重大资产重组股东股权质押600110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上市公司兴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银行股总股本流通股股票股本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成立于“中国光谷”腹地,2000年在深圳交易所上市,是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高科技企业集团,2015年评定为国家级创新型企业。成立以来,公司坚持“以激光技术及其应用”为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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